日前,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》,决定采取14条具体措施。 《意见》提出,水产技术推广系统要按照“有机构人员、有工作场所、有试验示范基地、有信息和交通服务手段、有经费保障”的“新五有站”要求建立、健全和优化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,确立市、县两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事业法人地位,建立考评激励机制,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示范、推广力度,并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。 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,对“新五有站”的建设予以补助,省级每年确定10个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项目,在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,确保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取得成效;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省要分层级制定并落实乡村渔民技术员的培训计划,乡镇要普遍轮训一次以上,村级要确保每年培训一次以上。(信息来源:福建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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