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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日期:2007-3-26 16:04:50 来源: 浏览数: |
每个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,将获5000元补助;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的农业项目,也将获得政府的有关资金扶持。 7月1日,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将正式实施。这意味着,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进入依法发展的重要阶段。 3月23日,厦门市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场会,力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。 目前,厦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有15个,包括郭同蔬菜协会、西柯镇养猪协会、翔安区如意蔬菜联合社、集美区龙富花卉合作社、同安明溪蔬菜协会等,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数有1629户,影响带动周边农户6277户致富。 厦门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副站长郑毓岚说,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应运而生,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“统”不了、政府部门“管”不了、农户一家一户“办”不了的事情。(信息来源:厦门晚报 徐雁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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