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一年多的努力, 我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,为农业、水利、交通等涉农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搭建起良好平台。 国土资源部表示,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预计在3年至5年内全部完成。 18日至20日在襄樊召开的“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暨土地整理座谈会”上了解到,2006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31个省(区、 市),确定了116个县(市、区)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, 计划5年内投入资金320亿元,建设高标准、有特色基本农田2028万亩。 目前经过一年多的建设,示范区耕作条件明显改善,经整理过的基本农田, 生产能力普遍提高了10%—20%。各地以示范区建设项目为依托,为农业、 水利等部门涉农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搭建起良好的平台, 调动了多部门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,形成了集中投入、齐抓共管的局面。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表示,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总面积1.33亿亩,覆盖了全国主要农作物种植区, 其中有70个示范区在粮食主产省区市。目前,示范区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, 但也出现一些问题:如建设进展不平衡,部分省份示范区目前还未启动;一些地区重项目争取、 轻制度建设,存在等靠资金下拨现象;示范区建设样板作用和综合效益发挥不到位等。 116个国家示范区将在3年至5年内, 全面完成“基本农田标准化,基础工作规范化,保护责任社会化,监督管理信息化”的建设任务, 以建设促保护,全面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“总量不减少、用途不改变、 质量不降低”要求,为我国“十一五”期间探索基本农田保护有效机制提供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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